为规范我校校服选用采购工作,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教基〔2025〕4号)、《市教育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保障〔2025〕2号)及《洪山区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服务学生健康成长为核心,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选用校服安全、优质、合体、美观,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利益。
自愿购买原则:学生(家长)自愿确定是否购买校服,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
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成立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组织架构:
1.人员构成:由学校管理人员(1名)、家长委员会代表(2名)、教师代表(3名)、学生代表(14名)、家长代表(12名) 及社会代表(法治副校长,1名)多方参与。学生和家长代表总人数占比不低于80%。(总人数为33人,奇数)
1.在遴选供应商阶段,将从校服选用组织中选取合理比例代表,并从拟购买校服的班级家长和学生中增补部分代表,按《洪山区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指引(试行)》规定的比例 ,共同组成“评定小组 ”。
2025 级初一新生。
遵循“实用、简洁、美观、安全、经济”原则,本次计划采购的校服品类包括春秋装、夏装、冬装。学生每人在本次(3年)选购周期内,累计购买总套数原则上不超过5套(件)(参考配置:春秋装2套、夏装2套、冬装1套)。在此总量上限内,学生(家长)可根据实际需求,按需选择具体品类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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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1、色彩避开绿色、黄色、橙色;服饰不可为纯白色整体设计,亦不宜采用大面积红色及深蓝色。
严格遵循《洪山区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指引(试行) 》,按以下步骤执行:
(一)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自愿承担,直接向中标供应商支付。
(一)廉洁纪律:所有工作人员及选用组织成员须签订廉洁承诺,严禁接受供应商宴请、馈赠及任何形式利益输送。
本方案公示期间及整个工作过程中,接受全体师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武汉市洪山实验外国语中学
武汉市洪山实验外国语中学校服选用组织
2026 年 5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