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4日14:00,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第七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电气与自动化学院新办公楼三会议室举行,常任代表委员参加会议。常任代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贺浩原主持本次会议。
首先,审议学院第七届研究生会第三任期执行主席建议人选事宜。根据学院研究生会相关章程及工作管理规定,研会执行主席实行轮值制度。此前,经院研究生会内部充分沟通,确定吴妙玲同学为学院第七届研究生会第三任期执行主席建议人选。会上,与会委员开展集体审议。经常代会委员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吴妙玲同学担任我院第七届研究生会第三任期执行主席。后续该同学将依照轮值制度履职尽责,助力学院研究生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其次,选举产生武汉大学第二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常代办负责人贺浩原对《大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和《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及简介》进行了介绍。根据组织设置、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与会常代委员投票差额选举产生吴妙玲、周芳甲、刘明远、于悦、董家杭、王晓乐、华舒鹏、孙晗力和胡雨航为校研代会代表,并表决通过于悦同学为校常代候选人。
会议最后,常代会负责人贺浩原向与会人员介绍《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履职规则》。会上明确,常任代表委员是学院研代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履职办事的核心主体,承担着监督学院研究生会各部门日常工作的重要职责。全体委员在履职期间,须依规正确行使自身权利,自觉主动履行相关义务,切实发挥常代会监督与建言作用。随后,依据相关要求,全体常任代表委员严格按照流程开展民主互评工作。
至此,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第七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圆满落幕。
过去一年里,各位常任代表委员恪尽职守、主动担当,严格贯彻落实研代会各项决议部署,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全程跟进监督院研究生会各部门工作开展。同时,委员们始终密切联系广大研究生同学,广泛倾听心声诉求,及时收集整理研究生群体对院研会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依规行使代表权利、自觉履行委员义务,为推动学院研究生会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维护和保障全体研究生合法权益筑牢坚实基础、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