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进一步团结凝聚全区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加强行业引领与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推动江汉区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就江汉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联合会(筹)第一届候选会员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江汉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联合会是由江汉区内志愿服务组织和团队、志愿者及相关组织,以及其他关注支持江汉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区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其主要职责是在区委社会工作部的指导下,整合区内各方资源和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弘扬志愿精神,普及志愿理念,培育志愿文化,拓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领域,壮大专业人员队伍,组织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打造专业服务品牌。通过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培训、调研、交流、宣传和推广等,发挥引领、联动、服务、评估的作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积极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常态化、大众化、专业化、项目化、品牌化、制度化。
联合会会员以江汉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团队)、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专家学者为主,同时重点吸纳与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相关的社区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媒体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科技工作者、文化文艺工作者等专业人员,以及区内关心关注志愿服务事业的爱心企业、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申请加入会员,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承认和遵守联合会章程,以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方式加入。具体入会条件如下:
1.依法在本区民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自愿加入本会,接受会员资格审核并提供有关材料;
3.关心、支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主要业务或活动涉及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相关领域,或设有志愿服务团队、长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4.在全区或本行业领域内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社会工作或志愿服务工作活跃度高,群众反响好;
5.能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与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
1.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加入本会,接受会员资格审核并提供有关材料;
3.在本区范围内从事志愿服务相关工作,长期坚持参与或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4.长期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领域工作,有一定影响力、示范带头作用的社会组织负责人、高校专家学者、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居民领袖等;
5.能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
本次会员招募采取组织推荐与公开招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材料提交:单位会员需填写《江汉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联合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个人会员需填写《江汉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联合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并附身份证明、志愿服务经历及相关荣誉证明等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需提交电子版及盖章(个人签字)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3991008181@qq.com;纸质版请报送至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55号江汉区人民政府1号楼813室。
2. 审核确认:筹备组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结合联合会筹备工作需要择优选定首批会员,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及时通知申请人。首批会员名单将在联合会成立大会上正式确认,并颁发会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