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被执行人孙某雇佣王某等三人提供劳务,却在完工后玩起了“失踪”,王某三人多次追要无门便起诉至江汉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孙某向王某三人支付劳务报酬共计七万余元。
拿到判决后,王某三人便一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万多元劳务费,关乎三个家庭的生计。”执行法官立即启动网络查控,发现孙某名下既无银行存款,也无房产、车辆等财产。
眼看没有查控到有效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便着手进行线下调查。先来到孙某租住的房屋调查,被告知孙某早已不再此处租住;执行法官又辗转来到孙某户籍登记地查找,邻居反映孙某已多年没有回来过。
执行法官把财产查控清单送达王某三人时,三人满脸失落。为了尽可能搜集线索,执行法官询问起孙某的相关情况。交谈中,执行法官捕捉到一个关键信息:王某曾听说孙某还经营着一家家具公司。
执行法官引导王某继续打听该家具公司的具体位置。
几日后,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王某的电话,称其打听到孙某正在东西湖区某家具仓库,王某三人都在仓库门外蹲守,执行法官立即赶赴该仓库。
“这都是我们的血汗钱,你有钱开厂却不还我们!”还没走进仓库,执行法官就听到王某等人与孙某在争吵。
争吵中,孙某反复强调“现在没钱”“公司是别人的”,拒不配合执行。
执行法官当场调查:仓库工作人员证实受雇于孙某,园区物业登记的公司负责人也是孙某。证据面前,孙某承认公司登记在亲属名下,但实际由他经营控制。
但孙某仍称无力偿还,要求分期支付。双方僵持不下,执行法官决定将孙某拘传至法院。
鉴于孙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执行法官依法作出对其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同时,针对孙某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向其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告知其拟将相关拒执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释明其行为可能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
一看到要被拘留,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孙某马上慌了神,连忙联系家人筹钱。在前往拘留所的路上,孙某家人付清了王某三人的劳务费。
三次上门,从租住房到户籍地再到家具公司仓库,终于将王某三人的劳务费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