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等文件,现对我院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并制定我院综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管理
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简称“交叉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
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简称“董院”)组织成立考核专家组,具体负责本单位董院本批次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并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
二、招生计划
董院2026年第二批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7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可能调整。
三、综合考核候选人确定
根据学科实际,我院划定第二批次博士招生外语水平考试合格线为60分。
经考核专家组审阅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后,按照综合评分(教育背景*20%+学术科研成果*30%+工作业绩*20%+外语成绩*30%)排序拟定第二批次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名单经交叉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公示,公示期到2026年5月16日17:00截止,具体名单见附件1。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阶段我院将在综合考核前对候选人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5月16日17:00-18:00
资格审查地点:董辅礽楼106
资格审查要求候选人提交的材料如下:
(1)入学申请。含个人基本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2)《武汉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3)本科和研究生期间学位、学历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等学力考生(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考生)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出具毕业时间证明的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须本人亲自签名)。
(5)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6)《武汉大学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信息表》(见附件2)。
(7)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8)《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详见附件4,打印纸质版,须本人签名)
(9)《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详见附件5)
除第(4)(6)(7)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材料为我院专家组综合考核重要依据,请各位候选人务必引起重视。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上述核验确认过程所有材料均留存备查,入学前将对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安排
综合考核分为专业课程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时间:5月16日 18:00-19:30
笔试地点:董辅礽楼101
考试科目见董院博士招生一级学科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http://www.whudfr.com/shopinfo.aspx?NewsId=1542&CateId=24
综合面试安排在5月1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考生资格审查时查看。
(二)综合考核内容和方式
综合考核主要包括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和培养潜质3个方面,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考核方式:
(1)外语水平。采取专家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根据考生回答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评分。
(2)学术素养考核。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候选人准备15分钟PPT向专家考核组汇报个人学习和研究情况。考核专家组根据候选人的学术素养给出综合评分。
(3)培养潜质考核。考核专家组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给出综合评分。
(三)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非全日制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
综合面试成绩=外语水平×20%+学术素养×40%+培养潜质×40%。
对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录取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综合考核结束后,我院考核专家组结合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提出建议拟录取名单,名单经交叉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公示期7天。未经公示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2.我院在综合考核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交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初录名单确定后,交叉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其他事宜
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奖助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
1.武汉大学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网址:www.whudfr.com
电话:027-87855715(工作时间接听)
邮箱:00009104@whu.edu.cn
2.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
网址:https://aais.whu.edu.cn/index.htm
电话:027-68788914(工作时间接听)
邮箱:lianwenhao@whu.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武汉大学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等。
武汉大学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2026年5月12日
附件1:武汉大学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2026年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考核候选人名单
附件2:武汉大学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信息表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附件4: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
附件5: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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