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创建于1972年,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年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2006年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高校。
(一)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46人,招生学院、专业、拟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备注参见:2026年武汉工程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三)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其中,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定向生录取信息上报录取系统时,录取类别为“定向”,并上报定向单位信息。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前三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也须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并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要求报名。
(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具体安排以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报考点通知为准。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地点: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武汉工程大学非全日制设计和工业设计工程等专业,初试科目中含910专业设计A(3小时)、912专业设计B(3小时)、913设计基础(3小时)的考生须在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4228)考试。
(二)复试
复试具体时间、形式、要求等请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