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稳妥做好2026年博士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指标与综合考核专家组
(一)招生指标
普通全日制计划84人,其中学术学位47人,专业学位37人;含硕博连读18人。专项计划按学校通知要求执行。
(二)综合考核专家组的组成及职责
组成:各学科以教研室为单位成立考核专家组,其中内、外科可在教研室统筹安排下按三级学科成立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学科主任担任组长,另安排1名青年教师担任考核秘书。
职责:负责对考生的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对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提出“推荐录取”、“不推荐录取”等意见,考核专家组组长签名。
二、博士研究生外语合格线
综合我院博士综合考核报考考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及免试考生情况,我院普通类计划外语合格线划定为60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语合格线划定参照《关于公布武汉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外语合格线的通知》(https://wdyz.whu.edu.cn/info/1008/7803.htm )。
三、确定候选人
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者的学习背景(含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质与个人综合素养等进行集体审核评分,做出评价结论,其中学习背景(含外语水平)占总评分20%、科研能力占总评分40%、发展潜质与个人综合素养占总评分40%。按不超过招生指标数1:3的比例推荐综合考核候选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候选人名单于5月12日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届时请考生登陆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官网(https://www.rmhospital.com/maineducation.html)查询。
专项计划候选人以学校公示为准。
四、资格审查
(一)对象: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
(二)时间:2026年5月18日
地点:第一临床学院第三阶梯教室
(三)要求:
1. 考生持《武汉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除了以上材料要求外,还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在培证明(须注明参加结业考核时间,应最晚在入学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 诚信承诺:考生签订《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参加综合考核过程的诚信。
3. 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复试报到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上述核验确认过程所有材料均须留存备查。入学前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五、综合考核
(一)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2026年5月18 ~ 20日左右
考核地点:学院资格审查时详见通知。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试报到单前往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二)考核内容
1. 笔试考核
按一级学科组织笔试,所有候选人必须参加。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和学术科研能力等方面。满分为100分。
2. 综合面试考核:包括三个环节,考生基本情况汇报、综合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评。
(1)考生基本情况汇报:以PPT展示个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已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及个人研究计划等。
(2)综合面试:学院考核专家组设置体现临床医学特色的考核测试方法,以现场面试形式,对考生学术道德、思想品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①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②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③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
总评成绩=笔试×30%+学术素养×20%+外语水平×20%+培养潜质×30%。
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是录取与否的基本依据。总评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心理素质测评:由学院统一组织,主要包含性格意志、身心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考察,以填写心理测评量表的形式进行。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考核测试过程做好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5. 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科目,由各复试小组制定。
6.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调剂
因报考专业生源不平衡,在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余额,培养单位可根据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本单位内部调剂,且应优先接收已列为候选人考生。
培养单位内调剂信息应由培养单位通知到相关考生,考生提出调剂申请,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培养单位填写《武汉大学培养单位内调剂信息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备案。
七、录取原则
培养单位根据报考专业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提出初录考生名单。
八、初录结果公布
初录名单将于5月27日左右公示,届时请考生登陆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网站(https://www.rmhospital.com/maineducation.html )查询,公示时间为7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
为加强信息公开、方便考生查询,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初录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以实现便捷、高效、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
学院联系方式:027-88041911转88884
本工作通知报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公布施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参见《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