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45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可放宽);
2. 所授学科相关专业毕业,具有全日制学校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 近年所在学校教学质量在当地区域内处于领先地位,所教班级在年级排名前列者优先;
4. 担任过大型(优质)民办学校的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或教学管理工作,个人或团队教学成绩优异者优先;
5. 特级教师、省市级学科带头人、省市级名师、省市级骨干教师、省市级教学能手、省市级名师工作室成员、国家级省市级优质课一等奖等相关荣誉者优先;
6. 特别优秀者在学历和年龄等方面可放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