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赛选手务必按签到时间到达并签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迟到或擅自离开不能按时比赛的,视为自动弃权。比赛先后次序按组委会规定的程序决定,组委会在有必要时可调动大赛时间,选手不可有异议。
2.每位选手仅允许一名家长进入赛场旁听。
3.比赛指定用琴:KAWAI钢琴
4.比赛不建议选手超越自己的能力去选择难度过高的作品,难度不是最主要的评分标准,评委将从选手的音乐风格表现、节奏、音色、技术、完整性等各方面的完成情况来评分。
5.除业余老年组别外,所有比赛组别均需背谱演奏。
6.评委有权在比赛过程中打断选手演奏,打断不影响比赛成绩。
7.所有奖项可空缺。
8.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