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校服选用采购工作,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鄂教基〔2025〕4号)、《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保障〔2025〕2号)及《洪山区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学生健康成长为核心,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选用校服安全、优质、合体、美观,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利益。
(二)工作原则
自愿购买原则:学生(家长)自愿确定是否购买校服,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
民主决策原则:实行“双重民主决策”,需征得拟采购年级2/3以上家长书面同意;由多方代表组成的校服选用组织及评定小组进行民主决策。
公开透明原则:方案、公告、过程、结果全流程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师生监督。
质量安全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严把入口关和验收关,确保校服质量安全。
公平竞争原则:不设歧视性条款,为所有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组织架构:
(一)校服选用组织
1.人员构成:由学校管理人员(1-2名)、家长委员会代表(2-3名)、教师代表(1名)、学生代表(1-2名)、家长代表(每班4人,总人数不少于50人) 及社会代表(1名)多方参与。学生和家长代表总人数占比不低于80%。
2.产生方式: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代表由学校推荐;家长及学生代表通过班级推荐、家委会推举产生(拟购买校服年级每班最少1名);社会代表由学校邀请。
3.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校服款式确定、供应商遴选、合同监督、履约验收及满意度测评等全过程工作。
4.组织架构:设组长1名(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或监督员2名(由家长代表担任)。
(二)评定小组
1.在遴选供应商阶段,将从校服选用组织及拟购买校服的班级家长中,按《洪山区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指引(试行)》规定的比例,产生“评定小组”。
2.人数确定:按拟购买校服年级学生总人数的30% 确定,且总人数不超过300人。
3.人员比例:其中,拟购买校服的学生及家长代表人数,应不低于评定小组总人数的80%。
主要职责:专门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与记名投票。
三、采购内容与配置
1.实施年级:[2025级一年级新生、2022级四年级]。
2.校服类与套数:遵循“实用、简洁、美观、安全、经济”原则,本次计划采购的校服品种类包括春秋装、夏装、冬装。学生每人在本次(3年)选购周期内,计购买总套数原则上不超过5套(件)(参考配置:春秋装2套、夏装2套、冬装1套)。在此总量上限内,学生(家长)可根据实际需求,按需选择具体品类和数量。
提示:作为采购公告附件发布时,按实际删减部分内容。
3.采购方式:按整体方案(春秋装、夏装、冬装)采购。
4.拟购校服样式及价格区间
款式 | 样式 | 单位 | 价格(元/套) | 其他要求 |
夏装 | 短袖常服(男女) | 套 | 85-120 | |
春秋装 | 运动款(男女) | 套 | 120-185 | |
冬装 | 冲锋衣(男女) | 件 | 210-290 | |
4.质量与安全标准:必须符合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及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服务周期:合同一年一签。
四、工作流程及步骤:
严格遵循《洪山区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指引(试行)》,按以下步骤执行:
步骤 | 核心工作内容 | 责任主体 | 关键时间节点 (示例) | 公示要求 |
第一步:启动决策 | 发放/回收《征求意见书》,统计同意率(需≥2/3);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启动。 | 总务处 | X月X日前完成 | 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
第二步:组建机构 | 成立校服选用组织,明确分工并形成会议纪要。 | 学校、家委会 | X月X日前完成 | 成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
第三步:拟定方案 | 选用组织集体制定本工作方案。 | 校服选用组织 | X月X日前完成 | 本方案公示≥5个工作日 |
第四步:遴选供应商 | 严格按照《学校校服供应商遴选评审办法(试行)》及《学校校服选用工作公告》执行,具体包括: 1.联名发布采购公告(≥20日); 2.依据《学校校服供应商资格审查与遴选工作细则》审查供应商资格; 3.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展示; 4.由评定小组依据《学校校服供应商遴选评审办法》进行记名投票,确定供应商、款式及价格; 5.封存中标候选人的样衣(≥4套) | 校服选用组织、评定小组 | X月X日至X月X日 | 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
第五步:签约备案 | 1. 下发自愿购买告家长书,统计家长购置意向(订购数量仅作参考);2. 签订区统一合同; 3. 报区教育局备案。 | 学校(授权签约) | 公示无异议后5日内 | - |
第六步:验收发放 | 1. 到货后随机抽样,比对样衣及质检报告;校服到校后发放前,企业需主动申请以随机抽样的方式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确保‘双送检’制度落实;2. 企业组织发放,费用直接收取。 | 校服选用组织 | 按合同约定 | 验收结果校内公开 |
第七步:测评归档 | 1. 组织年度满意度测评;2. 全过程资料整理归档(保存≥3年)。 | 校服选用组织 | 每学年末 | 测评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
五、经费管理
(一)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自愿承担,直接向中标供应商支付。
(二)学校、家委会及教师绝不代收代管任何校服费用,不收取任何形式劳务费。
(三)供应商应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无偿捐助校服,具体数量在合同中约定。
六、纪律要求与风险防控
(一)廉洁纪律:所有工作人员及选用组织成员须签订廉洁承诺,严禁接受供应商宴请、馈赠及任何形式利益输送。
(二)回避制度:与供应商有关联关系的人员须主动申报并回避。
(三)风险防控:
1.质量风险:严格执行封样和验收制度,以封存样衣为唯一比对依据。
2.法律风险:合同必须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及侵权责任、售后服务细则。
3.舆情风险:各环节及时、规范公示,畅通咨询与投诉渠道(校内监督电话:027-81310086)。
七、咨询与监督
本方案公示期间及整个工作过程中,接受全体师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学校咨询电话:027-81310086
意见反馈邮箱/信箱:690339808@QQ.com
本方案经校服选用组织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生效实施。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附属学校武汉城市职业学院附属学校校服选用组织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