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文理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的规定,学校将组织评选2026年优秀毕业生。现将相关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 各学院按照《武汉文理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要求,在学院内开展评选,要求过程公平、公开、公正,并按学院毕业生总数的3%报送拟参评学校2026年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材料。
具体评选要求如下:
(1)历次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为该生毕业时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评选重要依据之一。
(2)本科毕业生应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3)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4)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适当放宽条件:有抢救国家、人民财产突出事迹或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行为;考取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专著及参加课题;取得专利证书;在市级及以上权威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参与市级及以上体育赛事的执裁工作;取得运动员等级证;公开发表并出版文艺作品;参加市级及以上级别表演活动或在校外艺术类场馆举办个人艺术类作品展示活动。(以上竞赛类活动应为教育部或各部、教育厅或各厅、教育局或各局及其直接指导单位举办,申请放宽评选条件的学生应提供相应纸质版证明材料。)
2.学生处汇总所有参选人员资料,组织复核,不符合条件者材料退回学院,符合条件者材料报学校领导审批。
3.经学校研究通过,印发关于2026年优秀毕业生表彰的红头文件,学生处组织发放物质奖励,颁发“武汉文理学院优秀毕业生”证书。
二、工作要求
1. 5月8日-5月21日,各学院参考名额分配表进行院内评选并完成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