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交易背景不实,风险分类不准确、通过借新还旧或展期,延缓风险暴露、租赁保理业务基础交易不真实,被处罚款165万元,对敖艳华、丁攀、朱艳莉警告,对罗威警告并罚款5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武汉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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