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层次人才岗位:
高层次人才岗位主要包括领军人才A、B岗、拔尖人才A、B岗,具体待遇、聘用条件及聘期考核参照《湖北经济学院腾龙学者群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二)青年博士岗位:
1.各学历阶段须为毕业于海内外知名高校的非在职博士。
2.年龄不超过35岁;已获批国家自科/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非在职博士,或具有副高职称的非在职博士,或博士后,年龄可放宽至37岁。
3.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读博士期间的论文成果中,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排序第2的,可视同第一作者)在所属学科公认的CSSCI来源期刊、CSCD核心库期刊(参照学校中文二类)等核心学术期刊,或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科学引文索引扩展板(SCIE)收录(参照学校英文B-类)的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读博士期间的论文成果中,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排序第2的,可视同第一作者)在所属学科公认的CSSCI来源期刊、CSCD核心库期刊(参照学校中文三类)等核心学术期刊,或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科学引文索引扩展板(SCIE)收录(参照学校英文C类)的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4.青年博士岗位分为科研为主岗博士和青年英才岗:
(1)科研为主岗博士分为A、B、C三类,具体待遇、聘用条件及聘期考核参照《湖北经济学院科研为主岗博士聘用管理办法》执行。
(2)青年英才岗分为A、B、C三类,A、B岗的具体待遇及聘用条件参照《湖北经济学院腾龙学者群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青年英才A、B岗执行。A、B、C三类岗位的聘期考核均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新进教师首聘制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