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签订协议后,医院给予硕士人才补贴500元/月(不设发放年限);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医院提供安家费30万元、考核合格后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育倍增计划》发放人才津贴三年,博士人才补贴3000元/月(不设发放年限),并提供科研启动基金;
2.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平台,根据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等需要,优先给予配置研究设备、研究经费、管理职务等支持;
3.配偶随迁符合医院岗位要求的可优先安排在医院工作;
4.签订协议后,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按副高专业技术七级职称兑现工资待遇,三年后按实际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兑现工资待遇。
特别说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应聘不受用人计划、科室、岗位限制,具体待遇参照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育倍增计划》执行,优秀博士人才、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具体待遇可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