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案纪实 武汉杀人魔张明高(4)
第一个进入他视线的是宋建廉。宋建廉原本和张明高同厂,由于不务正业,1988年被单位除名,赋闲在家,百无聊赖,外加妻子临产,正缺钱用。张明高乘机激将“靠老婆养,活得不像个男子汉。只要你有雄心,一切都好办。”宋建廉当即拍胸表示:“如果生个儿子,一定和你大干一番事业。”
熊宗壁是张明高小学同学,在汉正街做餐饮生意,进账颇丰,与张明高素有来往。
1990年初,熊宗壁正因生意亏本,深陷愁城。张明高一把将他拽进咖啡厅,咖啡的香味和浪漫的情歌刺激着他们,两人都有点陶醉。张明高不失时机地面授机宜:“没有钱,不要紧,有条捷径。”熊宗壁如抓到一根救命稻草,连连追问。张明高道:“只要你有胆子跟我干,保你财源滚滚。”熊宗壁利令智昏,一拍胸脯:“没问题,上山下海一句话。”
张明高的租住地,汉口杨汊湖3楼2号成了他们的议事厅。
这里整天烟雾缭绕,唾沫四溅,谈论的主题是:唯有抢劫才是致富的捷径。谈到热烈处,张明高歪了下嘴巴,宋建廉心领神会,拿出 了两支“五四”式手枪和30发子弹。接下去谈论具体的“搞法”,算来算去觉得缺一个了解情况的,熊宗壁极力介绍彭毅入伙。这彭毅也非良善之辈,1985年被武汉肉食批发部除名,现在是汉正街的个体户。当熊宗壁找到彭毅时,两人臭味相投,一拍即合。

1990年8月,4人再次在杨汊湖聚会,张明高拿出手枪,传授使用方法。规定了代号,张明高自称“洪亮”,宋建廉为“建建”,熊宗壁为“宗宗”,彭毅为“苕货”,互相以代号相称,并规定了 “纪律”,制定了在汉正街、扬子街、清芬路等地跟踪、踩点的抢劫计划。具体分工为张明高、宋建廉、熊宗壁动手抢劫,彭毅搞后勤,当参谋,摸“资料”(指抢劫对象的家庭、经济情况等)。
1991年4月9日晚9时许,细雨蒙蒙,汉口扬子街市场。人称绰号“渣滓”的“皮带大王”余如意一家正在看电视。“咚咚咚”几声急促的敲门声响后,余如意的女儿将门刚开了一条缝,张明高一伙蒙面撞了进来。张明高、熊宗壁持枪,宋建廉用刀抵住余如意女儿的胸部进了卧室。
“把我姑娘放了,有什么事好说。”余如意冷静的语气中略显强硬。
张明高从“资料”中了解到余如意不“棉条(老实)”,用枪托使劲向余如意的头上敲了一下,喝道:“放老实点。”
“莫猖狂,隔壁是公安局。”余如意机智地回答。张明高见熊宗壁握枪的手在抖,恼羞成怒,瞪了他一眼。
“砰!”熊宗壁扣动了扳机。3名劫匪匆匆逃离了现场。而余家老小,则因为余如意的死亡哭得死去活来,一个富足而温暖的家,顷刻间,家破人亡。
这一声枪响也震动了隔壁的警察局,居然有歹徒敢在警察局边上开枪杀人!

这期间,汉口扬子街、汉正街、清芬路的个体户石某、严某、伍某等先后受到张明高这伙手持枪支的暴徒洗劫,劫走金银首饰等财物价值10余万元。闹得个体户们人心惶惶,人人自危。
1990年11月,张明高、宋建廉、熊宗壁、彭毅经密谋策划后,多次窜至汉口扬子街服装市场,窥测个体经营者的活动,选择抢劫对象。在确定了江汉洪益二巷八号为抢劫目标后,张、熊、彭三人窜至附近熟悉环境,并制定了具体抢劫计划。同年12月1日凌晨3时许,张明高、宋建廉各携一支“五四”式手枪及绳索等作案工具,翻窗进入洪益二巷八号石某家,蒙面持枪威逼石某夫妇,由宋捆住二人的手脚,并堵口、割断电话线,劫得人民币27000余元及价值人民币 21700余元的L15型录相机一部、金项链、金手链、金戒指等物品。宋建廉分得现金13000元,L15型录相机一部;张明高分得现金14000余元。

1991年1月,张、宋、熊、彭四人经共同策划,确定汉口扬子街九龙精品服装店店主严某和服装个体经营者伍某为抢劫目标后,由彭毅探听到严某的姓名,接着,张、熊、彭三人又采取分段跟踪的手段,分别窥探到严某和伍某的住址。
同年1月30日晚,张、宋、熊、彭四人携“五四”式手枪二支及藏刀、麻绳等作案工具,窜至伍某家附近欲行抢劫,因见有值班人员巡逻而抢劫未逞。次日凌晨3时许,张、宋、熊三人又翻墙进入严家,蒙面持枪威胁严某及其女友和家人,捆绑严某的双手,用布套罩住严某的头部,并割断电话线,劫得人民币7000余元及价值人民币20700余元的金首饰等物。
1991年2月,彭毅向同伙提供了汉口清黄路服装市场个体经营者刘霜的情况后,又带张、宋、熊三人到刘家附近窥视进出路线,精心策划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