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2026年1月1日起,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办理对象范围扩大
2026年1月1日起,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贷款)办理对象范围扩大,凡在武汉公积金中心或武汉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中心(含恩施州)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且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状态正常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且未结清的,均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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