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梯广告的收益、快递柜的占地费、公共车位的停车费……这些小区日常产生的公共收益,今后将不再是“糊涂账”。1月1日起,修订后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要求小区公共收益需单独开户设账,每半年公布一次收支情况,为业主知情权与财产权筑牢制度保障。作为城市治理的“神经末梢”,物业管理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此次修订的《条例》历经充分调研与广泛征求意见,共8章83条,覆盖物业管理全流程及各相关主体,不仅聚焦公共收益管理,更在业委会规范运行、应急物业服务、设施维修养护等关键领域推出硬举措。在业委会监管方面,候选人需书面承诺依法履职并报备街道,十名以上业主联名举报且提供证据的,街道需组织核查,任期届满或主任离任时还可进行财务审计,确保“阳光履职、廉洁用权”。
公共收益管理是市民关注的核心焦点。根据《条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必须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单独开户,严禁以个人名义存储,从资金源头杜绝侵占风险。物业服务企业或业委会需每半年主动公布收支明细,同时为业主查询提供便利,让每一笔“共有财产”的流向清晰可溯。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透露,目前武汉已有不少小区启动公共收益账目梳理规范工作,部分小区还通过信托制物业小程序等数字化手段,实现收支情况在线查询,让业主随时掌握资金动态。
针对以往物业交替期间的服务空白痛点,《条例》创新设立应急物业服务规则。当原物业退出、新物业未选定且业主未自行管理时,街道办会同区住更局可征求业主意见后,选聘临时物业提供保安、保洁、共用设施运行等基本服务,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期间将组织业主确定后续管理方式,确保小区生活秩序不受影响。此外,考虑到部分房屋房龄较长的现实情况,《条例》鼓励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共用部位安全保险,支持从物业费中提取维修养护日常金,为老旧小区设施维护提供资金保障。
市住更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版《条例》建立了多部门综合管理和查处机制,明确房屋管理、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职责,形成监管合力。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矛盾纠纷、查处违法行为,推动武汉物业管理迈入规范化、智慧化、精细化新阶段。随着新规落地,小区公共收益从“暗箱操作”走向“阳光公示”,不仅能化解物业与业主间的信任危机,更能让共有财产真正用于改善居住环境,为市民生活增添实实在在的便利与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