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民李先生的姐姐独居期间,约人上门注射玻尿酸,当晚即头痛不止,次日清晨昏迷送医,至今尚未完全清醒。家人反映给卫生监督部门后,才得知上门注射的人居然没有医师资质。目前,职能部门已介入调查。
7月23日上午,记者来到医院时,李先生的姐姐还在医院进行治疗,尚未恢复清醒意识,无法与人交流。
武汉市民 李先生:7月17日早上,姐姐到我妈妈家,说头疼难忍,没交谈几句就直接昏倒了。
当天家人赶紧把李先生的姐姐送到医院急救,至今已经过去一个多星期了,李女士还未完全恢复清醒意识。由于姐姐独居,医生在询问发病前的生活情况时,家人无法介绍。后来,李先生想办法打开了姐姐的手机,在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了一些端倪。
聊天记录显示:
15日下午,李女士约了一个人上门打除皱针;
16日下午3点多钟,李女士给打针人员发定位;
16日下午5点半钟,打针的人到达李女士居住的小区;
16日下午6点02分,李先生的姐姐微信转账给对方2900元钱;
当天晚上9点42分,李先生姐姐发微信给对方,称打这个针很疼,对方回信:吃点止疼药,三天恢复。
武汉市民 李先生:只说打的玻尿酸,我怀疑(姐姐晕倒)就是跟打的玻尿酸有关。
李先生说,发现情况不对后,他继续用姐姐手机跟对方沟通,询问对方打的针有什么成分,否则医生不给开药。对方在微信中回答:就是玻尿酸,吃布洛芬。跟成分没有关系,三天左右就好了,打的耳基底,会疼,耳朵疼。
李先生与对方交流后愈发觉得不对劲,于是以姐姐的口吻跟对方继续交流,称自己打了针效果蛮好,弟媳也希望打,约对方再次上门服务。7月19日,这位注射者带着药箱再次来到李先生姐姐家,家里的摄像头完整地记录了该注射者拿出注射器并准备打针的动作。李先生说,他当即阻拦了打针,并现场报警,同时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卫生监督所反映情况,民警和卫生部门的执法人员都赶到了现场。
李先生表示,由于姐姐还在治疗之中,无法清醒与人交流,暂无直接证据证明病情发生与这名注射者打针的行为相关。但是对方无资质进行医学美容的行为让他非常气愤,希望相关部门对他进行严厉惩处,保护老百姓健康利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注射玻尿酸属于医疗美容行为,操作医生必须同时拥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缺一不可。负责注射的主诊医师还需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在卫生主管部门完成主诊医师备案。对此,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卫生监督所表示,当天接到投诉后他们就赶到了李先生姐姐家。根据现场初步了解的情况,这名注射者表示,自己个人并不具备医生资质。卫生监督部门对注射者携带的注射针头及药品,药箱等物品进行了现场封存。
同时,注射必须在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美机构或医院内进行,生活美容院无权操作。对此,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这名注射者的行为,卫生部门还在详细调查中。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卫生监督所 工作人员:这名注射者没有医生资格证,我们还在详细的调查了解过程中,会按照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对于李先生姐姐的病情是否与注射玻尿酸有关,卫生监督部门表示,这个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无法判定。建议李先生尽快申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如有关联就向警方报警,由警方进行处理。
来源:经视直播
编辑:闫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