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恶意处分权益类:
通过主动放弃自身债权、放弃担保权益、虚假和解、虚假转让、虚假抵债等方式恶意缩水财产权益。大家熟知的假离婚分割财产、虚假交易转移资产、虚构债务稀释真实债权,全部属于法定拒执情形,是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对象。
3. 拒不申报+违规限高类:
收到法院财产申报通知后,拒绝申报、零申报、虚假申报财产;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后,违规坐飞机、高铁、入住高档酒店、高消费出行。经法院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履行义务的,直接升级为刑事犯罪。限高令、财产申报绝非形式流程,是不可触碰的司法底线。
4. 拒不腾退交付类:
法院判决明确要求交付房屋、土地、车辆、票据及其他财物,被执行人经司法拘留、罚款后,仍拒不腾退、拒不交付、恶意霸占的,直接追究刑责。
5. 暴力抗法类:
以恐吓、辱骂、聚众围堵、威胁等方式阻碍执行人员执法;毁损抢夺案件材料、执法车辆、执行设备;围攻、扣押、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是性质极其恶劣的拒执行为,一律从严从重追责,不予从轻谅解。
6. 虚假诉讼/仲裁类:
通过虚构借贷关系、伪造合同、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等方式制造虚假债权,恶意稀释、挤占真实债权人的执行款项,干扰法院正常执行工作,属于典型的规避执行犯罪行为。
7. 诉讼期间提前转移财产:
诉讼立案后、裁判生效前,刻意转移、隐匿财产,待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一经查实,直接认定构成拒执罪。彻底杜绝“趁判决未下、抓紧转移资产”的投机漏洞。
8. 致人严重后果类:
因长期拒不执行、恶意拖欠款项,导致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经营破产、自杀自残等严重后果的,属于情节特别恶劣,司法机关将顶格量刑、绝不姑息。
综上,19条红线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涵盖个人、企业、担保人、协助人、案外人全主体,不存在侥幸空间,任何刻意规避执行的手段,都在司法打击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