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纸质或“线上”方式,向报关地、实际进出口地或者注册地海关报告。
鼓励采取“线上”申办渠道,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提交主动披露资料:
1.“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进入“企业管理”—“企业稽核查(主动披露)”模块进行办理。
2.“互联网+海关”平台。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点击“互联网+海关”链接中的“企业管理和稽查”模块,进入“企业稽核查”栏目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