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在武汉购房的朋友注意了!部分购房政策在2026年6月30日之后即将过期,如果你计划近期买房,务必关注截止日期,避免因政策过期而错过实实在在的福利。

本月要过期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条,下文里将逐条解读:
补贴政策
2026年5月1日至6月30日,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长江新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江夏区、蔡甸区、新洲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
认定为家庭首套住房的,按购房合同总房价款的1.5%给予补助优惠
认定为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按购房合同总房价款的1%给予补助优惠

政策原文
阶段性支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新建商品房首付款。提取后还可按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截取自武汉城市留言板
适用情形
政策原文
阶段性上浮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度20%,但上浮后的贷款金额不得超出我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该项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2026年6月30日到期。

举例说明:如果按原公式计算你只能贷100万,在政策生效期间,你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提升至120万。相比商业贷款,能节省不少利息支出。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缴存基数+配偶缴存基数)×35%(还贷比例)×12个月×贷款年限
*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
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最终额度取两者中的较低值,并在此基础上上浮20%。
具体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

以上三项政策均进入倒计时阶段,建议近期有购房计划的朋友,务必提前确认网签备案、合同备案、贷款申请等关键时间节点,并备齐所需材料,以免错过政策窗口期。
注:仅汇总提供参考,具体办理结果以公积金中心及各区住更部门柜面审核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