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拟发布新政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告2026年6月18日|征求意见截止:2026年6月27日
一、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惠民保障作用,缓解缴存职工住房消费及还贷资金压力,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际、资金运行状况及群众诉求,我中心拟优化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相关政策。现将《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方式:
邮箱: gjc_gjj123@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优化住房消费类提取政策征求意见"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8日
二、政策正文(征求意见稿)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和改善住房民生作用,切实减轻购房职工还贷负担,结合本市缴存职工实际需求与资金运行情况,现就优化住房消费类提取政策通知如下:
(一)放宽首套自住住房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提取频次
取消原"首套自住住房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每12个月提取一次"的频次限制。
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纯商贷)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在正常还款满6个月后即可申请办理提取,后续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该笔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金总额。
(二)其他规定
住房套数认定:按武汉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认定首套/非首套自住住房。
未尽事宜:本通知未作调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仍按本市现行规定执行。
施行与解释: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8日
三、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贯彻落实202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优化使用机制的部署要求,回应当前缴存职工对提高提取灵活性、缓解还贷压力的普遍诉求,在确保资金平稳运行前提下,对首套自住住房纯商贷还贷提取频次予以优化。
(二)起草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3〕2号)
(三)主要内容
取消首套自住住房纯商业贷款还贷提取"每12个月一次"限制,借款人在正常还款满6个月后即可办理,后续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