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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高质量做好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6]5号)中“分类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的要求,我局结合本区乡村发展实际,对于开发建设需求较小或不具备条件的非重点发展村庄,在区乡层面组织开展《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区级管理规定》)编制工作,依法报批后将作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
本次《区级管理规定》范围以武汉经开区全区为规划范围,涵盖沌口、沌阳、邓南、东荆、军山、纱帽及湘口七个街道。在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强化底线管控的基础上,严控村庄建设用地总量,深挖乡村地区存量建设用地潜力,通过“通则+图则”的形式动态管控乡村建设。现就本次《区级管理规定》各街国土空间用地布局图进行公示,将符合“通则式”管理规定适用情形的建设项目纳入村庄建设边界内,公示内容详见下方示意图。
最终方案以按法定程序获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来自:武汉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出品:军山之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