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武汉大学溯源于1893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历经传承演变,1928年定名为国立武汉大学,是近代中国第一批国立大学。1946年,学校已形成文、法、理、工、农、医6大学院并驾齐驱的办学格局。新中国成立后,武汉大学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958年,毛泽东主席亲临武大视察。1993年,武汉大学百年校庆之际,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题词祝贺。改革开放以来,武汉大学在国内高校中率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整体实力明显上升。1999年,世界权威期刊《Science》杂志将武汉大学列为“中国最杰出的大学之一”。2000年,武汉大学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的崭新一页。合校二十多年来,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2025年,学校在泰晤士高等教育(THE)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22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中位列第81位,国际教育研究机构QS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86位。
2026年,我校计划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71人,不招收预科生。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录取时,我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若考生分数相同,按联招办提供的排序规则(排位值)录取;未提供排序规则时,我校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1.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港澳台学生还须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且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不得超过两周。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3.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4.被录取的学生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大陆)同专业(类)学生标准一致。
5.武汉大学在本科生中设立了50余项奖学金,受奖面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主要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等。
6.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26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附件1: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考生: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以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凡持虚假学历报考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当年全国联招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取消其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并且在三年内不准参加全国联招考试或全国高考。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公布的报名条件为准)
附件2:
2026年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年) | 计划数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文史类 | 4 | 不超过2人 |
历史学类 | 文史类 | 4 | 不超过5人 |
新闻传播学类 | 文史类 | 4 | 不超过5人 |
哲学类 | 文史类 | 4 | 不超过5人 |
工商管理类 | 文史类 | 4 | 不超过5人 |
法学 | 文史类 | 4 | 不超过2人 |
政治学类 | 文史类 | 4 | 不超过5人 |
公共管理类 | 文史类 | 4 | 不超过5人 |
社会学(知行试验班) | 文史类 | 4 | 不超过5人 |
经济学类 | 文史类 | 4 | 不超过5人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文史类 | 4 | 不超过5人 |
工商管理类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5人 |
公共管理类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5人 |
数学类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5人 |
物理学类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5人 |
生物科学类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5人 |
智慧城市与空间规划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5人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5人 |
工科试验班(智慧能源与智能制造类)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5人 |
智慧水利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5人 |
工科试验班(数智建维与软件类)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5人 |
建筑类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5人 |
机器人工程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2人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学院)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2人 |
计算机类(计算机学院)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2人 |
计算机类(国家网络安全学院)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5人 |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学院)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5人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5人 |
时空信息工程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5人 |
人工智能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2人 |
药学类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5人 |
临床医学(5年) | 理工类 | 5 | 不超过5人 |
口腔医学(5年) | 理工类 | 5 | 1人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理工类 | 4 | 不超过5人 |
备注:1.录取专业(专业类)名称以实际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
2.色弱、色盲不予录取到药学、医学类各专业。
港澳地区考生
需要具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以及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台湾地区考生需要具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若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报考。考生需要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即需要在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级中等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等)接受过高中阶段教育。非学历教育经历不符合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