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简介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规定,同等学力人员通过线下面授、网络学习和自学等各种方式学习研究生课程,并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撰写论文并通过答辩后可以获得硕士学位。

一、学校简介
武汉轻工大学创建于1951年,位于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省武汉市,是全国最早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学校,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重点共建高校、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湖北省第一批本科招生高校。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大力实施“特色兴校”战略。聚焦“大食品大营养大健康”领域,形成了新工科、新农科两翼齐飞,工、农、管、理、经、法、文、医、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现有本科专业69个(招生专业57个),其中国家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1个、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3个、“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专业6个;有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4个、自设交叉学科硕士点4个,其中湖北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7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4个、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全球前100位;“农业科学”、“临床医学”、“化学”、“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等5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饲料工程专业获全国A+评级,连续三年蝉联全国第一。学校拥有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94个,其中国家级平台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8个;省级及以上社科平台9个;建有全国唯一的“中国油脂博物馆”。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在申请学位的专业领域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三、报名及学习流程
1、报名资料:
(1)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身份证、2寸蓝底彩色照片;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效证明材料;
(3)报名申请表、《知情同意书》。
2、主要流程:
(1)提交资料并缴交费用,通过审核后发放通知书,按照培养方案在职参加硕士学位课程学习;
(2)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
(3)撰写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四、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1、对通过资格审核获得学位课程学习资格的申请人,由学校根据所申请学科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周末、节假日组织学员实施网络、面授等形式的非全日制课程教学,学员应在学习期间修完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学分。
2、学员学习期间,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每年全国统考报名和考试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专业目录

六、关于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和学位申请
1、申请人须达到“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要求才能向学校提交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的申请;
2、经批准进入撰写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批准后两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无特殊原因逾期未进行论文答辩者,取消申请资格;
3、经学位点所在学院审查,同意答辩申请后,由相关学院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并将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交同等学力人员申硕办公室归档保存,以备检查;
4、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流程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
5、有以下情况者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申请人伪造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材料;
(2)申请学位论文存在抄袭等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七、学位授予和证书颁发
1、修完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学分,全国统考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由武汉轻工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2、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硕士学位证书样式一致,在学信网“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查询,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出国留学、报考申请博士学位等方面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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