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城市从增量扩张走向存量提质,“怎么改”比“盖不盖”更考验一座城市的治理智慧。
2026年6月1日,《武汉市城市更新条例》正式施行。武汉是首批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行动城市,也是全国首个挂牌“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的城市。这部历经两年多、数十次修改的专门立法,不是一份泛泛的政策文件,而是一份拆解存量更新深水区堵点的“施工图”。条例遵循规划引领、民生优先、科技赋能、绿色低碳的原则,注重城市体检先行、“留改拆建控”并举。在保障措施方面,条例在用地、规划、容积率、消防等方面作出优化调整,并给予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核心思路是把“体检先行”的原则嵌入立法,让更新决策从“拍脑袋”变成“看数据”。一、立法的真实起点:存量更新的“堵点”在哪
为什么要为城市更新专门立法?答案藏在过去几年存量改造的真实困境里。在城市更新实践中,各方最头痛的往往不是“不想改”,而是“改不动”。规划调整缺乏法定通道,土地用途转换程序繁琐,社会资本进入路径模糊,改造后的消防验收、容积率认定常常卡在“新旧标准打架”的灰色地带。这些堵点背后,是一条清晰的逻辑链条:存量更新的底层逻辑与增量开发完全不同,但相关政策体系是按增量开发逻辑设计的。武汉的立法实践,就是在填补这块制度空白。条例遵循“规划引领、民生优先、科技赋能、绿色低碳”的原则,注重城市体检先行、“留改拆建控”并举。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城市体检结果作为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制定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制定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条例保障措施方面,在用地、规划、容积率、消防等方面作出优化调整,并给予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二、三大破局点:盘活存量的“堵点”拆解
拆解条例全文,有三个核心突破值得建筑行业深度关注。突破一:规划审批的“并联通道”
条例构建了“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三级规划实施体系,亮点是——在编制片区策划方案时,涉及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调整的,与片区策划方案同步报批,以简化合并重复环节,提升审批效率。过去,规划调整需要走独立审批流程,一个环节卡住,项目全线停滞。新的制度设计将规划调整嵌入项目实施流程的“同步轨道”,将存量更新真正纳入了制度化的快车道。条例还建立了城市更新项目库,实行常态申报和动态调整,编制年度计划时优先考虑存在安全隐患、居住环境差、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薄弱等情况的区域。存量更新正在从“随机发生”走向“精准发力”。突破二:土地要素的“市场适配”
针对存量更新中土地政策适配不足的问题,条例作出了两项关键规定:一是对涉及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改变的,可签订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合同,并调整土地价款;二是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可设定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土地可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继续使用。前者解决了“想改但批不了”的程序障碍,后者解决了“改完后算不过账”的经济困境。条例还建立了建筑用途转换与土地兼容使用的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通俗地说,就是“清单里的事不用每次特批”。这种从“一事一议”到“清单管理”的转变,才是存量市场真正需要的制度供给。突破三:技术标准的“弹性适配”
既有建筑改造中最头疼的问题,是“新规套旧房”。老建筑的消防间距、层高、结构参数等,几乎不可能满足现行新建标准,导致大量改造项目在审查环节被“卡死”。条例给出了一个务实的解决方案:以“不低于现状条件的标准”为底线,研究制定消防、间距、绿化等领域标准规范,建立了专家论证与行政认定相结合的弹性审查路径,规定可组织专家对确实无法满足现行标准的项目进行技术论证,论证意见可作为施工图审查的依据。本质上是为存量项目设立了不同于新建项目的技术审查通道,既守住安全底线,又为更新留出了操作空间。此外,为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而增设的楼梯、电梯、无障碍设施等附属设施,新增建筑量不计入规划容积率。家住硚口区营南社区的居民高国富得知这一规定后说:“这太好了,我们老小区盼电梯、盼停车位盼了好多年,现在有法律撑腰了!”三、市场空间的“真金白银”
2026年1月,武汉发布了80个更新片区、总投资1308亿元的机会清单,全面覆盖既有建筑、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五改”领域。清单中既有承载城市记忆的历史风貌区保护项目,也有产业转型重点载体,还有关乎民生的城中村改造工程。签约只是开始,真正管用的是配套的资金落地机制。武汉同步出台了金融“十条”,提出力争对接不少于100个城市更新项目、提供不少于1000亿元融资支持,覆盖资产收购、建设改造、运营管理等全流程需求。鼓励采用新PPP、“投资人+EPC+O”等模式筹集资金,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项目。湖北层面,“十五五”期间谋划住建领域重大项目投资超8300亿元,城市更新项目占比超80%,达7000多亿元,较“十四五”时期翻倍增长。从市场体量看,城市更新已不是建筑业的“补充选项”,而是核心增长极。四、社会治理的新常态
拆解条例文本,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但更值得关注的层面:公众参与的法治化。条例明确依法保障公众在城市更新的政策制定、规划和方案编制、项目实施等活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城市更新涉及的利益相关方远比新建项目复杂,把公众参与写入法规,本质上是承认了一个事实:存量改造不是自上而下的“指令”,而是多方博弈后的“共识”。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还明确统筹主体、实施主体可以通过房屋买卖、股权合作、协议转让等市场化方式归集不同物业权利人的房产权益。这意味着施工企业在存量项目中有了更大的参与空间——不止于“干活”,还可以参与前期的权益归集和策划。五、结语
《武汉市城市更新条例》的核心价值,不在于它写了多少新概念,而在于它把过去靠“一事一议”开绿灯才能走通的路,变成了有据可依的常规路径。规划审批同步化、土地要素市场化、技术标准弹性化、公众参与法治化——四个方向的破局,构成了武汉城市更新从“点状突破”走向“系统推进”的制度底座。全国首个挂牌“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的城市,用一部专门立法回答了一个根本性问题:当城市不再大规模“摊大饼”,存量更新的制度底座应该长什么样。条例不是终点。立法之后能否形成多部门协同的执行力、能否持续引导社会资本进场、能否让居民真正从更新中获益——这些才是检验成效的硬指标。但对于整个行业而言,武汉的这部法规至少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存量时代的游戏规则正在被建立,那些能够适应新规则的玩家,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程。本文基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官网、武汉市人民政府官网、长江日报、武汉晚报等公开资料整理,参考文献略。“匠心问噵”公众号我们持持续聚焦行业前沿,推荐优秀企业、解读新技术与新设备、分享先进运营管理理念,以及由读者您定制的优质内容。关注我们,一起见证更多“中国工程”背后的智慧与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