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过程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通过全国统考和课程学习阶段(原则上不超过4年),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阶段(原则上不超过2年,包含重新答辩不超过2.5年),整个培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培养年限从学生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开始计算。
1.申请人自现场确认且通过资格审核之日起,须在4年内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并参加专业课程学习,通过考试,修满规定课程学分。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在4年内未能通过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程学习(具体授课时间和课程安排以通知为准),申请人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1.申请人通过全国统考并修满规定学分后,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以通知为准,
2.申请人在导师的指导下,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撰写、评阅、查重、答辩等环节。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条件审核后,经武汉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授予武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4.自现场确认且通过资格审核之日起,整个培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6年内未获得学位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特别提醒: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注册之日起,最长申请年限不得超过6年,否则此次申请无效。同时,申请人必须在4年之内修完所申请专业同等学力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