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在某装修项目中做完泥工后,陈某仅支付部分劳务费,剩余16000余元款项长期拖欠。为逃避履行,陈某刻意失联,案件经法院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将陈某传唤至法院接受调查。
到院后陈某态度极度恶劣、全程对抗执行,拒不配合工作。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耐心释法明理,逐一梳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告知其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但陈某依旧顽固拒履,甚至嚣张坦言:“我有收入,就是不想给钱!”
明知有履行能力却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公然抗拒执行,执行干警当场向其宣读司法拘留决定书。看到法院动真格,陈某瞬间慌了神,当即转变态度:“我愿意给钱,别拘留我,我马上和申请人协商!”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调解下,陈某与赵某达成分期履行协议,案件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