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宝利金小区的业主邻居们:
2026年5月28日,江汉区花楼社区网格工作人员通过小区网格群发布了一则《关于园区路面维修通知》,落款及盖章为“宝利金.中央荣御物业服务中心”的通知书,声称将于2026年5月29日对宝利金一期园区公共路面开展维修施工。(因天气原因被改期,相关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维修小区公共路面原本是件利民的好事,但此次工程却存在程序违法及信息不透明问题,遭到部分业主质疑!特别是上次所谓惠民工程,宝利金小区内星巴克、麦当劳广场及临街全部路面未经过业主大会决策,被违规整体翻新后,存在替换的地砖质量不如翻新前开发商交付的地砖质量;原人车分离的隔离台阶留坡,导致整个小区内不在人车分离,大量流动摊贩、麻木涌入小区导致小区秩序混乱;拆除广场及小区道路上错落有致的绿植及雕像后,留下宽敞的道路沦为了大规模违规占道经营通宵扰民的专区,严重恶化宝利金小区整体公共环境及公共秩序,遗毒至今还未得到任何解决。此次道路专项工程更让全体业主心有余悸!针对业主们最关心的和质疑的问题进行汇总如下:
1.该道路维修专项工程是属于小区日常维护保养?还是针对性专项道路整体维修翻新?
2.此次是小区内具体哪里路面损坏?面积区域有多少?损坏达到什么程度?有没有相关现场路面破损图片及相关专业路面损坏鉴定材料?
3.此次道路专项维修工程是局部针对道路损坏处维修?还是整段道路全部维修翻新?
4.此次道路专项维修工程是谁代表全体业主主导、决策、立项并推进开展?
5.此次道路专项维修施工单位具体是哪家公司或机构?
6.此次道路专项维修施工项目是否获得相关行政部门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7.此次道路维修专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是否经过招投标选聘?分别有哪些公司参与竞标?相关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相关标书及相关信息应该予以公开公示!
8.此次道路维修专项施工具体施工方案、施工标准、施工工艺、使用基材是什么?(沥青路面/水泥路面/地砖路面...还是其他?)工程图及效果图应该予以公示。
9.此次道路维修专项工程总预算费用多少?包含哪些具体项目及服务?
10.此次道路维修专项工程费用是“物业服务费”款项支付?还是“小区公共维修基金”支付?还是“小区公共收益”支付?还是“政府专项资金”支付?
11.此次道路维修专项工程保质期多久?后续由谁负责维护、维修及保养?相关费用是否包含在工程款内?还是额外支付?后续资金由谁承担支付?
12.此次道路维修专项工程是否改变小区公共区域原规划格局?是否符合全体业主利益?
13. 此次道路专项维修工程为什么没有通过业主大会投票决策就直接开展?
14.小区管理能力严重不足,此次道路专项维修工程是否会沦为小区下一个混乱区域?相关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及大面积被侵占的公共区域如何管理及回复?
以上全体业主作为小区权属主体,全部都不知情,应该在工程施工前予以对全体业主进行公示公告,并征求全体业主意见,通过业主大会表决予以授权后在合法开展。
核心问题:
是谁代表全体业主 主导该工程?—— 未经业主大会授权
小区公共路面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根据《民法典》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城镇公共道路除外),任何涉及共有部分的重大维修均属业主共同管理权限范围。根据《民法典》第278条,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等事项,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范畴。法律明确要求,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涉及使用维修资金的,须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本次路面维修工程未召开业主大会,未取得任何业主表决授权,亦未见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决策。类似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已被明确认定为违法——小区共有部分的修缮改造,未履行业主大会法定表决程序的,程序不合法,相关施工行为侵害全体业主的共同决定权与共有财产权,属于违法施工行为。物业公司单方面主导实施,已经涉嫌侵犯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权。
修哪里?怎么修?什么标准?—— 一概不清
通知中只说“修复路面破损、开裂、凹凸不平”,但未提供:
1. 具体损坏现场图片、具体位置、面积、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勘查报告;
2. 详细的施工方案——是局部修补还是全面翻新?切割、修补、浇筑、养护具体采用何种工艺?
3. 基材品牌、强度等级、验收标准、后续监管维护标准;
4. 施工后的效果承诺——平整度、防滑性能、承重强度、耐久年限等。
花多少钱?谁出钱?—— 完全没有说明
工程总费用、施工方名称及资质、是否经过公开招标——全部缺失。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决定维修项目和费用,且不公示维修明细,已违反上述规定,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类资金来源均须业主表决
无论本次维修资金出于何种来源,均必须经业主共同决定:
物业费支出:需经业主大会审查预算,并接受监督;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根据《民法典》第281条,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必须经业主共同决定方可使用。根据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需经专有部分面积及人数双重标准表决通过后方可使用;
公共收益:根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必须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政府专项款:须提供申请文件及审批记录,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若物业公司擅自动用上述资金,属地住建部门有权对物业公司擅自使用共有资金的行为下达整改令,责令全额退还全部款项,并给予警告处罚。
手续在哪?质保谁管?—— 零信息
没有任何合法的施工审批文件或备案材料。施工质保期多久?后续谁来维护、保养、监管?全都没有说。
根据《民法典》第942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共有部分,维护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业主们应该如何应对?
1. 暂停施工:在问题未澄清前,全体业主有权要求物业立即暂停施工,防止既成事实损害业主权益;
2. 主张知情权:要求物业在3日内书面公开公示上述全部信息,并提供书面答复;
3. 主张表决权:未经业主表决,不得动工、不得动用维修资金或公共收益(不动用维修基金和公共收益 合理的周期性或例行小区公共区域维护维修情况除外);
4. 依法投诉:可向街道办、社区、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提出正式异议;
5. 提起诉讼:如投诉无果,可联合业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违法、判令停止施工并主张赔偿。
我们的行动
经部分热心业主共同商议,已有业主代表起草了致花楼水塔街道办及花楼社区的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及异议函,要求核查并责令暂停工程,待公示、投票表决后决策。请各位邻居积极关注后续进展,团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物业无权替全体业主做主决策!程序正义不是“麻烦”,而是保护业主权益的防火墙! 利民工程自然不会被阻碍及反对,但不能剥夺全体业主知情权、及决策权,在未经过业主大会的情况下替代全体业主决策小区内重大工程及违规动用维修基金或小区公共收益!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