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无受处分(处罚)记录;
3. 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成功者;
4. 2026年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一)学术学位硕士招生专业
教育学: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各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专业
教育学(无)
符合所在学校推免生应具备的学习成绩或排名要求;或者符合所在学校推免生应具备的学术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接收:
1. 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或第一作者;
2. 参与撰写相关著作并署名者;
3. 在本科期间获得市级以上学术类或科研类奖项,应为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4. 获得专利授权的。
(一)硕士研究生


注: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一)申请
根据教育部有关接收推免生的时间安排,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开放后(2025年9月22日上午9:00起),及时登录系统选报学校和专业,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操作,将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二)复试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和专业能力。复试将通过线上面试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三)录取
学院对复试合格的申请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里确认接受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
2.2026年推免生注册、报名、缴费及拟录取全部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拟录取考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3.申请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后需在推免服务系统里及时确认并接受。
联系人:姜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27-87859235
地址: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弘毅楼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
邮编:430070
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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