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
港澳台学生交流协会
第十一届理事会竞选
致 协 会 全 体 成 员 :
武汉大学港澳台学生交流协会(IPCA)是由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指导,服务港澳台学生开展各项交流活动的校级学生社团。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团委及港澳台办批准,现进行协会本学年理事会换届选届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思想积极上进,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工作积极热情,踏实认真,有责任心和执行力
乐于为同学服务,具有团结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学风端正,学有余力,能完成一年任期
已在本协会工作及任职两学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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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交 申 请 材 料
参选人员填写《武汉大学港澳台学生交流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竞选申请表》(请点击阅读原文 提取码:2026),于5月20日18:00之前提交PDF电子版至ipca7890@outlook.com
邮件和附件的标题均为“理事会竞选+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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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审 查
依据参选条件,现任理事会成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由协会指导老师及第十届理事会成员担任评委,依据现场展示、展示材料、答辩表现三个指标对候选人进行打分,主要考察竞选者对我校港澳台学生工作发展现状及未来协会发展的思考,现场各评委讨论并确定候选人面试考核环节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占总分数50%。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协会全体大会竞选展示
召开协会全体大会,进行公开竞选,候选人发表限时竞选演讲。
由港澳台学生交流协会2025-2026学年第二次全体大会参会代表依据候选人综合能力进行投票,采取一人一票制,最终得分占总分数50%。若候选人因获得相同分数而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则就得分数相同的候选人继续进行投票,以得票多数者当选。
竞选结果经公示后,报武汉大学社团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
面试及全体大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陈晞瑶18171086011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港澳台学生交流协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文稿:第十届主席团
编辑:何慧恩 / 审核:余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