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和《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规定,并报请学院党委和学校研究生会批准,我院拟于2026年5月底召开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由已成立的大会筹备工作组负责大会的筹备事宜。现就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预备会议主要议程:
(一)报告大会筹备情况;
(二)听取并审议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三)听取并审议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四)听取并审议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
(五)听取并审议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会议议程(草案)。
正式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并审议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第六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草案);
(二)听取并审议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三)听取并审议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四)选举产生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第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根据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相关要求,本次大会确定正式代表40人,占大会所覆盖社会学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人数的15.33%。以上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民主选举产生,代表构成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见附件1,代表名单见附件2)
五、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候选人名单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第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由3人组成,实行主席团集体负责制、执行主席轮值制。主席团候选人均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须政治合格、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选举本着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现场大会代表进行无记名差额投票的方式进行。
经团支部推荐、社会学院团委审核,由社会学院党委确定,产生了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周淑敏、赵尚、徐伟翔、聂靖菱
为确保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顺利进行,拟成立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其成员主要由第六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具体分组及名单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