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青山区推动数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青政规〔2026〕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青山区推动数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
武汉市青山区推动数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国家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和省、市、区关于加快发展数智经济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市数智经济一线城市建设大会精神及青山区“335”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要求,进一步促进青山区数智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新动能,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培育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数智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做大做强,对电子信息制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软件企业软件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且年营业收入增速30%及以上的软件企业,按照不超过企业年新增营业收入的1%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二、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探索园区考评机制,支持打造标杆数智经济产业园区,建立以5G网络覆盖、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人工智能、企业上云、信息安全、数据要素、园区产值等为导向的园区综合评价机制,对绩效评价靠前的分档次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奖补资金由园区运营主体统筹安排用于补贴园区内企业电费、宽带资费、数据资费、算力资费、场地租金等费用。
三、提升软件企业质量品牌。对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CSMM)四级、五级认证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制造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大型工业企业、重点行业企业剥离软件业务,对新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鼓励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对入选国家级、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清单的软件产品,分别给予研制单位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垂直领域大模型应用创新。围绕工业、建造、商贸、教育、医疗、低空经济等重点领域,支持企业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智能体的研发、备案和落地应用。对自主研发并已在国家备案的垂直领域大模型的所有权主体,按智能体应用规模、大模型参数规模等指标,对牵头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完成省级垂直领域大模型备案、智能体应用的企业,按照研发成本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六、强化算力普惠供给。支持中小企业购买算力服务,每年设立不超过300万元的算力补贴资金池,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购买算力服务开展人工智能研发、模型训练、数据分析等业务,对购买算力服务的中小企业,按照购买算力服务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20%的补贴,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期限不超过两年。
七、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每年安排50万元面向中小微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发放上云服务券,分级分类对购买云服务企业给予采购费用补贴。已享受省市相关上云服务补贴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补贴。
八、推进应用场景赋能。推动数智技术更好为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群众生活服务,鼓励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开放场景资源,聚焦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低空经济、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每年遴选10个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可推广性的典型场景项目,按照项目总投入资金给予30%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每年每家企业不超过60万元。
九、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大力发展数据产业,充分开发数据要素,支持企业承担省市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任务,对完成专项建设并通过评审的组织机构,给予每个专项最高50万元奖励。对利用数据产品在人工智能科学研究、产品研发、市场推广上起到关键显著作用,且通过评审的组织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十、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每年发放“数据券”,支持企业开展数据资产登记、数据产品上架、数据资产入表。对取得数据资产登记证书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对首次在场内上架数据产品、取得数据交易机构出具的数据交易凭证且累计交易额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予以补贴,每个产品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同一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对完成数据资产入表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
十一、营造产业生态氛围。支持企业或机构举办人工智能、数智创新等领域具有重大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展会、学术会议、论坛、赛事等活动,对参加人数超过100人的活动,经报备并审核通过后,给予最高50万元/场的活动补贴。
十二、附则。
1.本政策由青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
2.本政策2026年4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3.申报企业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同一企业因同样或类似原因可同时享受青山区多项政策时,按从高不重复原则落实。武汉市内跨区迁入我区企业,扣除其在市内其他区享受过的招商引资奖励及按武汉市规定进行财力划转部分后,参照本政策执行。
5.政策实施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上级政策发生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
《武汉市青山区推动数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市数智经济一线城市建设大会精神及青山区“335”产业链链长制工作要求,锚定“打造全国数智经济一线城市”目标,积极推进数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青山区工作实际,制定政策举措。
二、参考依据
区经科局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4〕1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5〕3号)等文件精神,参考先进地区奖补政策,结合青山发展实际,起草了《青山区推动数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三、总体情况
根据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程序,区经科局已完成对《青山区推动数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送审稿)》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对内、对外)、组织论证、风险及制度廉洁性和公平竞争评估、起草单位内部合法性审查、起草单位集体讨论决定(部门办公会议)、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等程序,最终印发《青山区推动数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青政规〔2026〕3号)。政策共有包括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提升软件企业质量品牌、鼓励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支持垂直领域大模型应用创新、强化算力普惠供给、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推进应用场景赋能、建设高质量数据集、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营造产业生态氛围、附则等12条政策措施。
四、主要特色
本政策紧扣武汉市数智经济发展战略部署,立足青山区“335”产业体系,聚焦数智经济核心领域,围绕产业赋能、场景应用、数据要素、生态营造等环节提出一系列创新安排。
政策对标省市要求,在确保政策条款依法依规、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问题的前提下,兼顾区级财政实际负担,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推动全区数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来源: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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