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武汉海汇通集资诈骗案(执行案号:(2023)鄂01执1962号)的受害群众,该案涉案金额高达81.4亿元,波及全国20余个省份、90余座城市,1.3万普通家庭毕生积蓄、养老钱、救命钱血本无归。
案件自2023年6月19日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进入执行程序已近三年,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柯盛光全权负责。然而,在有明确涉案资产可供执行的前提下,柯盛光法官却存在消极执行、拒不履行执行公开法定职责/、严重侵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我们万般无奈,特此公开实名举报,恳请社会各界关注,捍卫司法公正!
一、举报事实:有资产不执行,信息拒不公开,公然漠视群众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法官行为规范》等法律规定,执行人员需依法公开执行信息、主动履职追赃挽损,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与财产权。但本案中,柯盛光法官的行为,完全符合消极执行、失职渎职的法定情形,事实确凿:
1. 巨额资产明确,却拒不推进执行
天眼查公开信息显示,本案被执行人武汉海汇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执行标的达70.84亿元;2021年3月23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早已发布涉案资产通告,明确已冻结38家联合创业公司、个人股票及股权等大量资产,本案具备充分的执行条件。
2. 拒不公开涉案资产明细
柯盛光法官长期拒绝依法公开70.84亿元股权明细、38家冻结公司股票及股权完整信息,刻意隐瞒涉案资产情况,阻断受害人的监督渠道。
3. 拒不公开执行进展,消极履职
对于案件执行进度、财产处置结果、案款分配方案及分配时间等核心信息,始终拒不公示,拖延执行、不作为,刻意回避与受害群众沟通,拒绝接受群众监督,让1.3万受害人维权之路陷入绝境。
柯盛光法官的上述行为,直接违反执行公开相关法律规定,彻底漠视广大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让法院生效判决沦为一纸空文!
二、我们的三大核心诉求
在此,我们全体受害群众,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刘太平院长,提出以下郑重诉求:
1. 立即责令柯盛光法官,全面公开本案全部执行信息,包括70.84亿股权、38家公司股票股权明细、执行全流程进展、财产处置结果及案款分配方案;
2. 依法对柯盛光消极执行、拒不公开信息、程序违法、失职渎职行为立案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3. 将调查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正式反馈全体受害群众。
三、限期回复声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我们要求:
1. 收到本举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是否对柯盛光立案调查;
2. 收到本举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反馈执行信息公开及调查进展;
3. 法定期限内,书面回复最终调查处理结果。
若逾期未依法处理、未予答复,我们将依法逐级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各级纪委监委申诉举报,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绝不放弃!
我们全体受害人郑重承诺:本次举报内容完全真实、有据可查,所有材料均有官方证据佐证,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3万家庭盼公正,81.4亿血汗钱待追回!恳请上级部门严查执法不公、履职不力行为,督促法院依法执行、公开信息,严惩失职渎职行为,还广大受害群众一个公道,捍卫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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