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令人心寒的真相:26年忠诚,换来“考勤陷阱”
武汉王女士,1997年入职某科技公司,一干就是26年,从青年做到中年,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曾任商务经理。
命运无情:工作期间,她视力逐渐恶化,最终完全失明,被认定为一级视力残疾。
公司最初“人性化”操作:
• 2023年2月协商:免考勤、降薪至3000+元,只需提交病休申请。
• 王女士接受,默默配合。
谁料,这竟是“温水煮青蛙”。
2024年1月,公司突然变脸:
• 通知:1月1日起必须门禁打卡
• 关键:不告诉打卡地点
王女士失明、行动不便,多次询问公司:
• 打卡在哪?
• 我怎么打卡?
• 能否安排适配岗位?
公司全程冷处理、不回应、不沟通。
接下来4个月:
公司一边不提供打卡条件,一边默默记“缺勤”。
2024年5月,一纸通知:你旷工,开除。
26年青春、半生奉献,被公司用一个“考勤陷阱”扫地出门。
二、法院硬核判决:恶意制造旷工,违法解除,赔20余万!
王女士不服,提起仲裁、诉讼。
法院认定:
• 公司明知王女士失明,仍突然要求打卡且不告知地点
• 刻意不提供必要便利、不回应合理诉求
• 属于恶意制造旷工事实,目的是无责辞退、逃避补偿
判决结果: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王女士20余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三、法律深度拆解:公司踩了哪些“红线”?
1. 违反《劳动合同法》:违法解除
• 员工医疗期/残疾恢复期,单位不得随意辞退。
• 即使医疗期满,也须:
◦ 先调岗、培训
◦ 仍不能胜任,才可合法解除+补偿
• 本案公司直接“设局开除”,完全跳过法定程序。
2. 违反“公平、诚信”原则:考勤陷阱=无效
• 考勤规则必须明确告知、可执行、合理。
• 故意不告知地点、不提供条件,再以“未打卡”算旷工:
→ 法律上不认可“旷工”
→ 属于滥用管理权、变相逼退
3. 违反《残疾人保障法》:歧视+未提供合理便利
• 法律明确:不得歧视残疾人职工
• 单位必须提供适配条件、合理便利(如盲人辅助、替代考勤方式)
• 本案公司反其道而行:利用残疾制造障碍、设套开除,明显违法。
四、打工人必看:遇到“考勤陷阱”,这样维权!
• 保留所有证据
◦ 通知、聊天记录、录音、邮件
◦ 历次询问公司的记录(已读不回、不接电话)
◦ 病历、残疾证明、医疗期材料
• 不要轻易签“自愿离职”
◦ 签了=放弃赔偿
• 三步走维权
1. 向公司发书面函:指出“考勤不合理、要求明确规则/便利”
2.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2N)
3. 仲裁不服,向法院起诉
五、结语:法律不护“精致利己”,只护老实打工人
26年工龄、失明无助,本应是公司体恤、社会关爱的对象,却被当成“甩包袱”的目标。
法院判决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
• 用工管理权不能滥用
• 不能用阴谋诡计、考勤陷阱侵害员工权益
• 对残疾人、患病员工,法律有特殊保护
也提醒每一位打工人:
• 职场可以讲忠诚,但别丢了法律底线
• 遇到不公、陷阱,保留证据、勇敢维权
•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放过精心设计的“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