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队介绍

01
律所介绍 Law firm introduction

靖霖刑事律师(KINDALL CRIMINAL LAWYER ORGANIZATION),由靖霖律师事务所及各分所律师共同组成,专门从事刑事法律服务(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刑事非诉)。
靖霖刑事律师,在上海、杭州、北京、义乌、贵阳、济南、武汉、天津、福州、苏州、沈阳、太原、鄂尔多斯、广州、三亚、南京设有办公室,有专业律师近300余人,其中不乏国家级专家、学者及司法实务部门转岗人才,共同打造“靖霖刑事律师”品牌。
靖霖刑事律师,足迹遍布100余大中城市与地区,所获荣誉100+,服务案例10000+。
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7月4日获批成立,系靖霖在华中地区设立的一家专门从事刑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目前有专业律师20余名。律所设有靖霖武汉刑辩学院、刑事疑难案件专家论证中心、电子证据审查研究中心、金融犯罪研究与辩护部、毒品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企业合规研究部、刑民交叉案件研究与辩护部、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知识产权研究与辩护部、职务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传统犯罪研究与辩护部。靖霖律师秉承“攻刑以专,相靖予霖”的所训,依托武汉地区众多高校与文化资源,与靖霖总部及各分所形成合力,着重加强刑事业务的实践与研究,将靖霖的法律服务理念及产品进一步推广;同时,致力于打造一支刑辩专业队伍,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兢业的法律服务,为推进武汉刑事法律业务专业化发展贡献力量。
律所成立以来,采用总所的律师培养模式,坚持一周两训、辩论比赛、实操研习、课件研发、听庭研讨、模拟法庭、撰写文章、出版书籍、控辩大课堂听课、刑辩小讲堂演练、参加刑辩培训班、参加各类论坛研讨的十二项日常培训,并以此为基础增加刑辩学院、武汉“6+N”刑事业务研讨会、内部轮训、靖霖年度刑辩技能大赛的专项培养计划,打造形成靖霖十三训的青年律师培训体系。
地址:武昌区武昌区徐东大街汇通新长江中心B座701-702室
联系电话:02787363402

02
人员介绍 Personnel introduction

胡少波
高级合伙人、主任
执业经历:
曾就职高校从教10年;2012年转岗从事律师执业工作,只从事刑事业务(刑事辩护、刑事代理、企业合规);历任高校科研处处长、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诉讼部主任、律所执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
擅长领域:
金融犯罪案件、走私犯罪案件
社会职务:
湖北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湖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湖北省仙桃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实践导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
湖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合作导师
部分主办的代表性案件:
1.刘汉、刘维涉黑案件;
2.张某环境污染维权敲诈勒索案,经辩护无罪,并获国家赔偿;
3.李某危险驾驶案,经辩护免于刑事处罚;
4.李某一家三人合同诈骗案,经辩护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5.宋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案,经辩护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6.冉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经辩护,审判阶段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判决;
7.魏某金融凭证诈骗案,经辩护,审判阶段以骗取贷款罪判决;
8.张某诈骗案,经辩护,审判阶段以虚假广告罪判决;
9.窦某故意杀人案,经二审辩护,该判无期徒刑为有期徒刑15年;
10.王某“套路贷”型诈骗案,经二审辩护,获减轻改判;
11.张某非法经营案,经辩护获缓刑判决;
12.李某伪造公司印章、行贿案(两罪),经辩护获缓刑判决

曹朝军
执行主任、党支部副书记
靖霖毒品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执业经历:
2009年取得专职律师资格,2019年加入靖霖武汉律所。
擅长领域:
毒品犯罪案件
社会职务:
武汉市律协刑事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药物滥用与犯罪心理学”分会委员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湖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律师
湖北省律协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委员会委员
湖北省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
发表论文:
《实质化审理过程中的刑事辩护》
《大数据背景下刑辩律师实务技能提升的新路径》
《网络时代下毒品问题治理的法律应对》
部分荣誉:
武汉市法律援助中心“优秀法律援助律师”
武汉市禁毒委员会“十佳禁毒爱心人士”
“杨某走私运输毒品案”获湖北省第四届法律援助 “百优案例”一等奖,入选司法部法援优秀案例
办理的部分代表性刑事案件:
1.江某制造、贩卖毒品120公斤案,提出“大量掺假、含量极低”的辩护意见,经部分采纳,判处死缓。
2.皮某运输毒品1400克,提出“受指使、受雇用,系从犯”的辩护意见,经采纳,判处无期徒刑。
3.张某运输毒品1100克,提出“受蒙骗、被利用”的辩护意见,经部分采纳,判处15年有期徒刑。
4.李某某贩卖毒品3400克,提出“持毒待售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经部分采纳,判处无期徒刑。
5.杨某走私、运输毒品1000克,提出“受蒙骗、被利用,查获物质定性存疑”的辩护意见,经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
6.张某贩卖毒品3000克,提出“无犯罪故意和行为”,经侦查,作出撤案决定。
7.林某贩卖毒品案,提出“系代购,定性鉴定意见不合法”的辩护意见,经采纳,改判7年有期徒刑为1年有期徒刑。
8.李某运输毒品案1100克,提出“不符合主观明知推定情形”的辩护意见,经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
9.李某贩卖毒品案45公斤,提出“贩卖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技侦监听内容印证李某并非参与交易”的辩护意见,经采纳,改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
10.祝某贩卖毒品案52公斤,提出“系从犯,从属地位相对于其他人员更低”的辩护意见,经采纳,判处无期徒刑。

梅超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
执业经历:
从事法律相关工作23年,执业前,在保险、银行、担保机构的合规、风控、清收岗位从事企业内控工作。执业后,专研四年刑事辩护,后转为主要为银保监设立管理的持牌机构提供全方位的企业合规、刑事控告等刑事法律服务,现服务多家证券公司、证券投顾、保险机构。执业期间办理了沉船骗保、杀人骗保、火灾骗保、贷款信用骗保等涉及保险案件,2017年开始加入政府处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重大专案专班分担调查、吸附、处置、维稳的工作,也组织参与了人寿保险公司、多家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的反黑产、反欺诈、内控监察工作。
擅长领域:
企业合规、刑事控告代理案件
社会职务:
武汉市律协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办理的部分代表性刑事案件:
1.曹某涉嫌诈骗罪案件,经辩护,公安机关撤案;
2.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经辩护,刑事和解不起诉;
3.高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案件,经辩护,获缓刑;
4.张某涉嫌开设赌场罪,经辩护,获缓刑;
5.湖北省保险行业、文娱行业、司法鉴定等行业多起成功企业合规案件。

鲍智
合伙人律师
执业经历:
1994年至2017年在某市级公安机关法制支队工作,从警23年主要负责公安机关各类案件审核、疑难案件研讨、规范性文件起草、组织协调执法考评及内勤等工作。累计直接主办公安各类案件500余件,经办案件审核、案件考评、评查、疑难案件研讨6000余件。工作期间入选全省公安法制人才库,被聘为湖北省警官学院教官。曾挂职某县公安局派出所副所长、某县公安局副局长。曾经参与刘汉、刘维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侦查专班工作及率队(侦查专班)办理某市特大开设赌场网络赌博案件、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立个人一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2017年4月因希望体验不一样的人生,从公安离职转岗从事律师工作。专注于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合规业务。
擅长领域:
经济犯罪案件、刑事控告代理案件、企业合规
社会职务:
武汉市律协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
主办或参与办理的部分代表性案例:
1.胡某等三人涉嫌故意伤害案,经辩护审查起诉阶段均不起诉;
2.佘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经辩护取保候审;
3.余某被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价税合计7000余万,二审经辩护发回重审;
4.赵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经辩护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5.黎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案,经辩护取保候审;
6.杨某被控开设赌场案(法律援助),涉案赌资金额200余万元,经辩护获轻判,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7.刘某被控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经辩护获缓刑。

唐健
合伙人律师
执业经历:
执业初期,在综合性律所积累了大量办理各类型诉讼案件的经验。后逐渐向刑事专业化方向转型,于2019年加入靖霖武汉律所,正式开始专注刑案、只办刑案。经过辩护的部分案件获得了取保、不诉、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等良好效果。
擅长领域:
经济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网络犯罪案件
社会职务:
武汉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
武汉市律协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委员
武汉市武昌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入库律师
主办或参与办理的部分代表性案件:
1.孙某非法经营罪一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人“不予批准逮捕”的律师意见,对孙某变更羁押措施为取保候审。
2.朱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辩护人介入后,协助朱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取保届满后办案机关终止对朱某的侦查工作。
3.潘某(案发时为在校大学生)开设赌场罪一案,法院采纳律师罪轻辩护意见,对潘某适用缓刑。
4.王某盗窃罪一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人提出的“王某不具备社会危险性”意见,对王某不予批准逮捕,后期辩护人协助王某进行赔偿谅解,化解社会矛盾,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5.张某被控诈骗罪一案,法院采纳辩护人关于张某“作用较小、地位较低”的从犯辩护意见,对张某适用缓刑。
6.黄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辩护人提出的“实报实销”方案得到办案单位的采纳,黄某在判决后当即释放,重获自由。
7.李某运输毒品1000克,检察机关采纳辩护人“不符合推定主观明知”的辩护意见,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8.叶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人提出的“为合法经营而获取个人信息,获利未达立案标准”意见,对叶某捕后取保,后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游磊
合伙人律师
执业经历:
曾在某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工作十年,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官、侦查室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在纪委监察委工作两年,任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先后主办、参办职务犯罪案件100余起(其中包括多起省部级、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具有丰富的侦查办案经验。转岗后于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
擅长领域:
职务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控告代理、企业合规
主办或参与办理的部分代表性案件:
1.王某某单位行贿案(涉案金额200多万元),经辩护,判取缓刑;
2.李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经辩护,检察机关以开设赌场罪起诉,判取有期徒刑三年;
3.李某涉嫌单位行贿罪,行贿金额近300万,辩护判取缓刑。

刘江伟
合伙人律师
执业经历:
2012年起正式执业,至今从业12年,曾从事综合性业务,2019年加入靖霖,专门从事刑事业务,现为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部主任。亲自办理、参与办理多起死刑复核案件、涉黑涉恶案件,具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案件,部分案件获不予起诉、改判、免于刑事处罚等结果。
擅长领域:
涉黑恶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财产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控告代理
社会职务:
武汉市律协行业公平竞争工作委员会、律师收费标准审查及收费调节工作委员会委员
主办或参与办理的部分代表性案件:
1.李某等人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经辩护,一审法院对恶势力犯罪集团不予认定;
2.陈某职务侵占、诈骗案,经辩护,公诉机关存疑不诉;
3.王某等人诈骗案,经辩护,二审改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4.袁某等人合同诈骗案,经辩护,二审发回重审,重新审理改判免予刑事处罚;
5.李某等人诈骗案,经辩护,一审开庭后,公诉机关追认其从犯地位,重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刑期由六年改为三年半。

易哲
合伙人律师
执业经历:
曾先后在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十余年,多次被评为市级先进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担任公诉人期间,办理大量职务犯罪案件、涉黑涉恶案件,在纪委监察委工作期间,担任审查调查室主任,多次参与办理中纪委、省纪委专案,曾参与办理某省部级干部陈某贪污受贿案,某省国企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某贪污案,某市厅级干部黄某职务犯罪案等。执业以来,代理多起领导干部受贿、贪污等职务犯罪案件,取得显著辩护效果;在医疗反腐和足协反腐中,为多名企业高管、关键岗位人员获得罪轻判决;代理多起企业涉税案件,包括偷逃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案件,为当事人争取缓刑、不起诉结果。
擅长领域:
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涉黑恶犯罪案件
办理的部分代表性刑事案件:
1.李某受贿、贪污案件,经辩护获从轻判决;
2.某市公安系统处级干部万某职务犯罪案件,经辩护获从轻判决;
3.马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经辩护获缓刑;
4.某企业高管林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经辩护,受贿数额减少一千万并认定自首,获从轻判决;
5.某市水利系统干部胡某受贿罪,经辩护,获缓刑;
6.向某敲诈勒索案件,经辩护,获撤案。

刘上
合伙人律师
执业经历:
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广泛涉猎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领域,并积极投身多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锤炼了精准的法律研判能力与高效的实务处置技巧。基于对法律专业领域的深刻洞察与经验沉淀,刑事领域作为核心执业方向,开启专业化深耕之路。凭借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精通,对各类刑事罪名的构成要件、量刑规则形成精准把握,同时深谙刑事诉讼全流程的核心环节与关键节点,以扎实的专业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为案件处理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支持。首批“靖霖刑事专业律师”。
擅长领域:
社会管理类刑案、经济犯罪辩护、刑事控告代理、企业刑事风控
社会职务:
湖北省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首届委员;
武汉市律协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
武汉市武昌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入库律师;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员;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平安合伙人”;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
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值班律师。
部分论文及荣誉
1、2020 年疫情期间撰写《疫后 “孤儿” 抚养与收养的法律问题分析》《公共卫生防护的罪与非罪,有你么?》,展现职业责任感;
2、2020 年《感悟听泉人的抗疫故事 ——<人类简史> 读后感》获武昌区第三届两新组织党建文化月 “我的学习故事” 征文一等奖;
3、2021 年《职务犯罪案会见权现状分析》在《楚天法治》发表;
4、2022 年做客武汉广播电视台《好说法》栏目《解读“养老诈骗”案的罪与罚》;
5、2023 年《关于完善律师异地阅卷的建议》被检察院收集为人民监督员意见和建议;
6、2024 年获武昌区 “优秀法援律师”;
7、2025 年办理的案件入选湖北省律师协会首届三十佳不起诉辩护典型案(案例14:许某某诈骗罪);
8、2024年11月-2026年1月有效辩护成功案件(获得了取保、不诉、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实报实销、降档处理等良好效果)达12件。
主办或参与办理的部分代表性案件:
一、近一年有效辩护成功案件
01 唐某涉嫌诈骗罪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不予批准逮捕”的意见,对唐某变更羁押措施为取保候审;
02 吴某被控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案,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法院采纳律师罪轻辩护意见,对吴某适用缓刑;
03 陈某涉嫌诈骗罪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不予批准逮捕”的意见,对陈某变更羁押措施为取保候审;
04 张某被控破坏生产经营罪案,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
05 彭某被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争取到取保候审,法院采纳律师罪轻辩护意见,对彭某适用缓刑;
06 焦某涉嫌诈骗罪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不予批准逮捕”的意见,争取到取保候审;
07 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不予批准逮捕”的意见,争取到取保候审;
08 郭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案,争取到取保候审;
09 罗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案,争取到取保候审;
10 余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案,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
二、其他代表性案件
01 张某被诉强奸罪案,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对张某适用缓刑;
02 许某被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成功争取不批捕、不起诉;
03 田某被诉聚众斗殴罪案,为未成年人争取附条件不起诉;
04 刘某被诉聚众斗殴罪案,成功争取不起诉;
05 某集团法定代表人被诉单位行贿罪案,取保候审,获缓刑;
06 柯某被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涉案金额近2亿)争取到缓刑;
07 吴某被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案,争取到缓刑;
08 彭某被诉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争取到缓刑;
09 严某被诉危险驾驶罪案(有多项加重情节),争取到缓刑;
10 潘某被诉妨害药品管理罪案,结合证据与情理争取到缓刑;
11 徐某被诉组织卖淫罪案,获减轻判决(有期徒刑3年);
12 余某被诉组织卖淫罪案,获减轻判决(有期徒刑2.5年);
13 艾力凯木·阿卜杜某被诉盗窃罪案,量刑建议以下判罚;
14 王某被诉诈骗罪案,量刑建议以下判罚;
15 董某被诉贩卖毒品罪案,量刑建议以下判罚;
16 王某被诉运输毒品罪二审(一审被判死立执)案,发回重新审理,成功保命。

李文丽
合伙人律师
执业经历:
2018年取得专职律师资格并在武汉执业,主要业务方向为刑事辩护,执业期间参与武汉市检察院“红通”案件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2024年加入靖霖武汉分所。
擅长领域:
经济犯罪辩护、毒品犯罪辩护、涉及性犯罪辩护
社会职务
武汉市律师协会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
武汉市律师协会教育与未成年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社会荣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主办或参与办理的部分代表性案件:
1.肖某涉嫌诈骗罪,撤案;
2.颜某“借贷型”诈骗案,二审发回重审;
3.李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缓刑;
4.柯某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罪,撤案;
5.李某开设赌场罪,二审依法改判减少刑罚;
6.谢某某贩卖毒品罪,二审改判保命;
7.徐某协助组织卖淫罪,缓刑;
8.张某涉嫌盗窃罪,证据不足不起诉;
9.于某盗窃罪,酌定不起诉;
10.鲁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酌定不起诉;
11.唐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缓刑;
12.吴某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经辩护减轻刑罚;
13.陶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撤案;
14.李某涉黑案、陆某涉黑案、毛某涉恶案;
15.张某强奸案,缓刑;
16.曾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酌定不起诉;
17.兰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二审发回重审;
18.胡某强奸罪、抢劫罪,二审改判减少刑期三年;
19.张某走私普通货物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缓刑。

于传海
合伙人律师
执业经历:
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追求司法公正。1.精通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辩护策略,如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善于挖掘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和情节,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法庭辩论,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2.在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等职务犯罪案件辩护方面经验丰富,熟知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流程,能够根据案件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辩护方案,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3.深入研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在侵犯商标权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知识产权犯罪辩护领域有着独到见解,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当事人维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曾任职于国企担任人力资源部长,对企业内部运营、人力资源管理、合规制度建设等有着深入理解,能从企业运营角度更全面地处理涉企法律问题。多年来处理大量劳动纠纷案件,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擅长从事实和法律层面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解决方案,化解矛盾,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成功处理多起复杂劳动争议,包括工伤赔偿、劳动合同纠纷、竞业限制纠纷等。
擅长处理民刑交叉案件,准确把握民事法律关系与刑事法律关系的界限,能够从不同角度分析案件,制定全面的诉讼策略,有效解决当事人面临的法律问题。
社会职务:
湘潭大学校友企业俱乐部专家法律顾问
湖北省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首届委员
武汉市律协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专业委员会首届委员
湖北省检察院常驻值班律师
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常驻值班律师
高级企业合规师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
擅长领域:
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知识产权犯罪辩护,解决劳动纠纷,民刑交叉领域
主办或参与办理的部分代表性案件:
1. 某企业高管涉嫌挪用公款案:接受委托后,深入研究案件细节,调查取证,发现该高管资金挪用行为存在公司内部审批流程不规范的情况,并非个人擅自挪用。经过与公诉机关多次沟通,并在法庭上充分阐述辩护观点,最终法院认定该高管罪名不成立,当事人重获自由。
2. 某公司员工涉嫌合同诈骗案:该案中,控方指控该员工以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骗取合作方巨额资金。通过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交易往来记录等证据,发现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存在诸多误解,且该员工主观上并无诈骗故意。在庭审中,通过有力的证据展示和逻辑严密的辩论,成功说服法官,法院判决该员工无罪。
3. 某科研人员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该科研人员被指控将原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竞争对手。通过对案件证据的细致分析,找到控方证据链中的漏洞,证明该科研人员所使用的技术与原公司商业秘密存在本质区别,且其获取相关技术有合法来源。最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当事人免受刑事处罚。
4. 某企业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面对涉案金额巨大、投资人众多的复杂案件,详细梳理资金流向,分析企业融资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提出企业融资行为系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正常资金需求,且大部分资金用于企业经营,并非恶意吸收公众存款。经过多轮庭审辩论,法院对当事人从轻量刑,当事人及其家属对结果表示满意。
5. 某公职人员涉嫌受贿案:在该案中,针对控方指控的受贿事实和金额,逐一进行分析和反驳。通过调查取证,证明部分所谓的受贿款项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与职务行为无关。同时,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争取对当事人有利的量刑情节。最终,法院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当事人对辩护效果十分认可。
6. 某个体商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接受委托后,了解到该个体商户在进货时对商品的假冒情况并不知情,且其主观上没有销售假冒商品的故意。通过收集相关进货凭证、与供应商的沟通记录等证据,向司法机关证明当事人的清白。最终,检察院决定对当事人不起诉,当事人的生意得以继续正常经营。
7. 某互联网企业员工涉嫌侵犯著作权案:该员工被指控在工作中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侵犯了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深入调查,发现企业内部存在软件管理混乱的问题,该员工并非故意侵权,且侵权行为情节较轻。在与著作权人积极沟通协商后,达成和解协议,最终司法机关对当事人免予刑事处罚。
8. 某公司负责人涉嫌单位行贿案:针对控方指控的行贿事实,仔细审查案件证据,发现该公司在业务往来中存在一些商业惯例被误认定为行贿行为。通过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和解释,提供相关行业规范和商业惯例的证据,最终法院认定部分指控不成立,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9. 某技术人员涉嫌职务侵占案:该技术人员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技术成果并谋取私利。经过对技术成果研发过程、归属权等方面的深入调查和分析,证明该技术成果并非公司独有,该技术人员在研发过程中也有重要贡献,不存在侵占行为。最终,法院判决该技术人员无罪,恢复其名誉。
10. 工龄计算及经济补偿纠纷案:员工经公司安排在关联企业A、B间调动,后被B公司辞退,B公司拒绝连续计算工龄支付补偿。代理后,通过证据证明调动系公司安排,主张关联企业混同用工应连续计算工龄,法院最终支持诉求,判决B公司按累计工龄支付经济补偿。

杨向华
合伙人律师
执业经历:
法国海归硕士,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创办广东璟瀚律师事务所,担任过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社会职务:
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 法比分会理事
武汉市政协委员。
擅长领域:
涉税刑事案件、金融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网络犯罪案件
主办或参与办理的部分代表性案件:
1.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湖北某涉外恶性刑事案件;
2.某某涉嫌诈骗罪,按无罪辩护,审查起诉阶段决定不起诉;
3.某某涉嫌帮信罪,阅卷时发现涉案资金流水不准确,经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并多次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法院轻判其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4.某央企下属公司百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避免了数亿元的损失;
5.某某危险驾驶案,经辩护免于刑事处罚;
6.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辩护人意见检察院做出酌定不起诉意见。

甘丽蓉
合伙人律师
执业经历:
曾在湖北省某检察机关任职,专门从事刑事检察工作长达11年,在此期间,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过四百余件,涉及刑事检察的各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财产犯罪等。尤其在职务犯罪、毒品犯罪以及经济犯罪等重点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素养。曾承办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其中包括某市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案件、某省商务厅厅长职务犯罪案件、跨省贩毒专案、跨区域邪教组织案件以及备受关注的正当防卫案件等。
擅长领域:
职务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
社会职务:
湖北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主办或参与办理的部分代表性案件:
一、近一年有效辩护成功案件:
1.刘某被判贩卖毒品罪一案,二审法院采纳律师“构成立功”的辩护意见,未支持检察机关抗诉。
2.胡某被控挪用资金罪一案,法院采纳律师罪轻辩护意见,大幅调减涉案金额,在胡某已被逮捕的情况下同意适用缓刑。
3.李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不予批准逮捕”和“犯罪未遂”的意见,将羁押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并提出缓刑量刑建议。
4.詹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成功争取到不起诉结果。
5.李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成功争取到不起诉结果。
6.查某被控洗钱罪一案,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对查某适用缓刑。
7.杨某被控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法院采纳了律师关于杨某为“从犯”和“不构成运输毒品罪”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当庭将量刑由死刑调整为无期徒刑,成功保命。
8.林某被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法院采纳律师罪轻辩护意见,大幅调减涉案金额,获轻判。
9.张某被控贩卖毒品、洗钱罪一案,法院采纳律师“不构洗钱罪”辩护意见,获轻判。
10.赵某被控诈骗、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一案,法院采纳律师辩护“不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意见,并大幅调减诈骗金额,获轻判。
11.陈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一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给出从轻量刑建议。
12.刘某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一案,公安决定不予立案。
13.周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给出从轻量刑建议。
14.林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给出从轻量刑建议。
15.刘强涉嫌强奸罪一案,检察机关认定“犯罪中止”。
二、其他代表性案件
1. 蔡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
3. 杨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被认定为“少量带彩娱乐活动”,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4. 王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王某被认定立功、为从犯,获降档轻判。
5. 曲某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曲某被认定为从犯,获降档轻判。
6. 张某涉案故意伤害罪一案,案件定性变更为正当防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余文军
专职律师
执业经历:
2018年进入律师行业,2020年开始在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执业,专注刑事业务。
擅长领域:
经济犯罪案件、网络犯罪案件、涉黄涉赌犯罪案件、企业合规
主办或参与办理的部分代表性案件:
1.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案,经辩护获检察院不起诉;
2.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案,经辩护获检察院不起诉;
3.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案,经辩护获公安撤案处理;
4.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经辩护审查起诉阶段获公安撤案处理;
5.某某涉嫌贩卖毒品、非法经营罪案,经辩护逮捕后取保;
6.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案,建议量刑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经辩护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潘毅
专职律师
执业经历:
上海邦信阳(武汉)律师事务所
上海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
社会职务: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聘任前期物业评标专家
武汉市物业协会聘任法律与政策委员会委员
擅长领域:
经济犯罪案件、财产犯罪案件、企业合规
主办或参与办理的部分代表性案件:
1.李某涉嫌盗窃罪,经辩护,刑事和解不起诉;
2.张某涉嫌开设赌场罪,经辩护获缓刑;
3.郑州某物业公司财产被公安机关冻结100多万成功解冻。

黄英
专职律师
执业经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刑法学硕士,曾在法学期刊上发表专业文章,获得多项个人及集体荣誉,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与代理工作,在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涉性犯罪等领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
擅长领域:
经济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性侵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
发表文章:
1.《论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规范属性》发表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4年第2期;
2.《贪污犯罪案件中赃款去向的推定价值及反驳》2025年1月8日发表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
3.《“代购蹭吸”的罪与非罪》2024年9月27 日发表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
主办或参与办理的部分代表性案件:
一、经济犯罪
1.杨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涉案金额300余万元,侦查阶段介入,经辩护成功取保候审;
2.柳某某被控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一审阶段介入,经辩护获缓刑;
3.陈某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案,走私货物数额4600余万元,对应刑期在五年以上,侦查阶段介入,经辩护获降档轻判两年;
4.吴某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候审,一审阶段经辩护获缓刑。
二、毒品犯罪
1.张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案,经辩护洗钱罪被打掉、贩卖毒品罪获轻判;
2.杨某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案,检察机关认定杨某某为主犯并建议对其适用死刑,一审经辩护打掉主犯地位并为其成功保命;
3.王某某被控贩卖运输毒品罪案,检察机关一开始建议对其适用无期徒刑,一审阶段通过立功情节的辩护,成功说服检察官将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
4.王某被控贩毒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其构成自首,王某获得降档轻判;
5.赵某被控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案,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判处3-10年的刑期,一审经辩护成功打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三、涉性犯罪
1.张某某强奸案,经辩护,侦查阶段成功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获不起诉;
2.胡某某抢劫、强奸案,一审判刑十六年,经辩护二审下调至十一年六个月。
四、其他代表性案件
1.胡某被控挪用资金罪一案,涉案金额600余万元,法院阶段介入,经辩护成功取保候审并适用缓刑;
2.潘某某开设赌场案,涉案金额 80 余万元,经辩护获缓刑;
3.孙某某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案,审查起诉阶段介入,经辩护获不起诉;
4.胡某涉嫌虚假诉讼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一审阶段介入,经辩护,打掉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虚假诉讼罪获轻判。

马红红
专职律师
执业经历: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学士,2024年加入靖霖武汉律所
擅长领域:
毒品犯罪案件、财产犯罪案件
主办或参与办理的部分代表性案件:
1.葛某等人诈骗案件,一审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审改判三年

达庆鸿
律师
执业经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税务师,资产评估师,2025年加入靖霖武汉律所
擅长领域:
涉司法会计鉴定质证案件、单位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

邹慧颖
律师
执业经历:
中南民族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2025年加入靖霖武汉律所
擅长领域:
毒品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财产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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