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仙桃检察院通过听证会帮助早餐店经营者王某某和彭某某免除加处罚款。2024年9月,两人在制作早餐过程中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被市场监管局处以1万元和5000元罚款,逾期未缴纳,罚款累计至2万元和1万元,市场监管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5年8月,检察机关在专项监督中介入,实地调查发现二人经营环境狭小,家庭生活依赖微薄收入。听证会上,检察官释法说理,听证员评议后认为违法情节轻微且无主观恶意,可免加处罚款。随后,市场监管局综合考量认错态度和实际困难,免除加处罚款,二人缴清原罚款并表示今后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定。
(素材来源: 湖北日报客户端)